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金融风险提示:警惕打着官方名义的金融诈骗
时间:2026-03-25 20:58:28 来源:天津视窗
[导读]近期,一些不法分子频繁假冒金融监管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,以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记录受理投诉举报等名义进行诈骗活动,严重侵害了人民...
近期,一些不法分子频繁假冒金融监管部门或相关工作人员,以“P2P清退回款”“消除不良征信记录”“受理投诉举报”等名义进行诈骗活动,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和个人信息安全。
针对此类现象,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已专门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风险提示,郑重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务必保持高度警惕,不断提升自身的反诈防范意识与识别诈骗手段的能力,切实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及财产安全不受侵犯。
今天,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将带您了解相关的诈骗形式与常见手法,希望广大金融消费者能够认真阅读并引起足够重视,增强自我保护意识,从而有效避免上当受骗,守护好自己的“钱袋子”。
其中,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是一种较为典型的诈骗形式,主要包括以下操作: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权威机构的名义,通过电话、短信、快递信函、互联网平台等多种渠道,散布诸如“P2P出借人风险专项清退通知”“金融平台清退通知”等虚假信息,以“官方回款”“资金兑付”为诱饵,引诱投资人通过其设立的所谓“官方回款渠道”进行“清退登记”。一旦投资人完成信息登记,不法分子便会进一步以需要缴纳保证金、手续费、解冻金等名义,诱骗投资人继续转账,从而非法占有受害人钱财。
这类诈骗常见的作案方式通常分为以下几步:
第一步:诈骗分子通过非法途径获取受害人的个人身份信息、联系方式等,随后冒充国家机关、金融监管单位的工作人员,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拨打电话的方式与受害人取得联系。
第二步:编造受害人涉及银行卡洗钱、信用卡逾期、需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等虚假事由,同时通过发送伪造的机关单位官方网站链接、虚假通缉令、财产冻结通知书等文件,对受害人进行威逼、恐吓,营造紧张氛围,使受害人陷入恐慌并信以为真。
第三步:在受害人产生焦虑情绪后,诈骗分子对其进行深度洗脑,以“协助洗脱罪名”“办理清退回款”等为由,要求受害人向指定账户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,或诱骗受害人将名下所有资金转入所谓的“安全账户”“监管账户”中,从而最终实现诈骗钱财的目的。
中国人寿寿险天津市分公司温馨提示:如果遇到可疑情况,应及时与家人、朋友沟通,或者向相关金融机构、监管部门咨询核实。同时,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身份信息、银行卡号、密码、验证码等重要信息,不随意透露给他人,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。若不幸遭遇此类诈骗,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,并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等证据,以便警方尽快破案,挽回损失。
内容来源: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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